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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经营空中游览业务的手续
申请经营空中游览业务须办理如下手续 1 .从事或经营空中游览业务,必须向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通用航空许可证,经由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审查、批准,发给通用航空许可证,报民航局备案。 2 .经营空中游览业务的企业,在办理通用航空许可证时,必须向地区民航上管部门申请空中游览项目,经审查批准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。 3 .空中游览使用的航空器,必须经中国民用航空局进行适航检查,并取得客运适航证。 4 .经营空中游览业务的企业,必须投保乘客险和第三者责任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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